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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中专院校学生申请创业扶持资金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30日    阅读次数:1996

株洲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株毕就办〔20151

                                           

关于大中专院校学生申请创业扶持资金的通知

 

在株各大中专院校:

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22号)、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民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株政办发〔20159号)和《株洲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42015年度株洲市大中专学生创新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株教函〔201568号)等文件精神,今年市教育局将继续扶持大中专学生微创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大中专学生在本市范围内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申请创业扶持资金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我市经济发展和振兴具有积极推动作用的项目。

(二)申请对象为:在株创业的株洲辖区内普通大中专院校在校生及2014届、2015届毕业生,包括已派遣回株的2014届、2015届株洲籍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登记并取得经营执照或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四)对大中专学生创业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特别是对大中专学生创业工作具有引导和推动作用的项目。

(五)所注册的企业或个体经营实体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

(六)在株洲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zzbys.net/)进行了创业扶持项目申报。

(七)学生创业项目稳定经营在6个月以上。

二、申报材料

 已符合申报条件,并未享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其他部门创新创业扶持资金的自主创业学生,可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创业计划书或创业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填写《株洲市大中专学生创业专项扶持资金申请审批表》(可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平台下载)

(三)提供申请扶持资金使用计划。

(四)申请人的投入资金有效证明、资本及其相关证明和其他所需材料(如税务登记证等)。

(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在校生提供由学校盖好章的学籍证明)、户口本、营业执照、银行卡或公司账号复印件等。

    三、申报、审核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大中专学生到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录入基本资料并上传辅助资料,由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审核。

   (二)网上审核通过的大中专在校生到所在学校申报,由学校负责初审并推荐;网上审核通过的大中专毕业生到就业指导中心申报,由中心初审并推荐。

    (三)初审内容应包括申报创业计划或创业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以及提交的相关材料、数据是否真实有效。凡用复印件备案的材料均应出具原件或相关证明,予以核实后方可受理。以上提供材料须一式两份,以备查阅。

    (四)申请人于今年6月底前将创业项目纸质材料送交市教育局就业指导中心处,市教育局将定期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对自主创业及个体经营公司进行实地考察。

(五)对审定通过的扶持项目实行公示制度。各项目的资金扶持情况将在株洲日报、株洲在线、株洲教育网等相关媒体平台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拨付资金

    经评审、公示符合相关要求的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的大中专学生,将一次性给予8000/人的扶持资金。

    五、监督管理

    (一)扶持对象必须按照本方案的有关规定,严格扶持资金的使用,确保专款专用。

    (二)对申报大中专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的项目,各大中专院校和就业指导中心必须严把初审关,符合申报条件的创业项目,方可报送市教育局备案、复审。

(三)在资金使用年度内,扶持对象必须向市教育局、市财政局上报年度扶持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将联合对资金使用效益情况进行抽查,发现违规使用扶持资金的,可视情节收回扶持资金。

    六、工作要求

(一)广泛发动。各大中专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大中专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的申报工作。广泛发动院校各类创业项目,对成长性好、吸纳学生数量多的优质创业项目予以重点推荐。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大中专院校要做好扶持资金申报的宣传工作,通过网站、广播、微信等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争取让更多的创业学生得以扶持。同时,发现和树立一批自主创业典型,大力宣传他们的创业成功经验,不断营造鼓励创业、扶持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做好跟踪服务。各大中专院校要加强对已获得扶持资金的学生创业项目的跟踪,及时了解创业项目的生产经营情况,帮助解决项目经营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附件:株洲市大中专学生创业专项扶持资金申请审批表

 

                         株洲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20151025

 

 

 

请有需要的同学们,带好上述所有的资料和表格,到学院新校区A102办公室办理审核手续。

 

请有需要的同学们,带好上述所有的资料和表格,到学院新校区A102办公室办理审核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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